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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

发表于2022-06-17
标签:管理条例 城市绿化 建设 中心 设计 

昨天(6月15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2年立法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传达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任务,推进2022年地方立法项目进程。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美健出席会议。

据介绍,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了35件项目,其中正式项目7件、预备项目6件、调研项目11件,专项清理项目分两批每批4件。《苏州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作了修改,形成“条例(草案修改一稿)”。《苏州市数据条例(草案)》《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正草案)》《〈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将提交6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下半年,制定《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项目将进行立法协商和区域协同立法,制定《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项目将实行人大和政府领导“双组长”负责制。

徐美健在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地方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牢牢把握地方立法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规范,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为苏州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不断优化地方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强化人大主导立法力度,广泛吸收社会立法智慧,凝聚共识、体现民意,科学设计制度,实现地方立法的“可操作”。要注重统筹协调推进,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切实保障年度立法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要积极发挥各级人大作用,保证全市一盘棋、凝成一股劲,上下联动、同心协力开展好地方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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