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天生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保兴里30号11幢201室的0226826号,苏国用(2000)第1654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蓉珍
2021年8月13日
朱天生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保兴里30号11幢201室的0226826号,苏国用(2000)第1654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蓉珍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