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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允许部分商办项目有条件转住宅!附:苏州市区商业用房去库存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全文

发表于2017-01-20
标签:建设 开工 住宅 条件 办公用房 

苏州市日前下发《关于加快引导推进苏州市区商业用房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下附全文!

苏州市日前下发《关于加快引导推进苏州市区商业用房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出让项目所在区域商业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规模过大,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或未开始销售(包括原已销售房屋目前已清理完成回购处置)的,可由建设单位申请,通过调整土地规划条件、用途,引导项目建设用地转型利用,用于住宅或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对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应按程序申请批准同意后,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核定相应的土地价款。

调整用地规划政策具体分为四种情况:

1.已取得土地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按照相关程序批准后,将商业项目调整为住宅或其他适合用途项目开发建设。

2.已取得土地并部分开工建设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按照相关程序批准后,可将已开工部分调整为适合用途的房屋继续开发建设,未开工部分调整为住宅或其他适合用途项目开发建设。

3.已全部开工建设但具备重建条件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按照相关程序批准后,可将已开工建设房屋全部或部分拆除调整为住宅或其他适合用途项目开发建设。

4.已全部开工建设但不具备重建条件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公安、国土、住建、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和属地政府从技术和合规性方面研究可行性后,再确定是否适合将商业用房调整为住宅或其他适合用途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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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1-20

这个政策的详细解读,我还没有看到,个人感觉是只要商业项目愿意,按照审批流程,不管有没有盖好,都可以申请转住宅。


问题也有几个:

1、已经开工的商业项目,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申请重新规划,转为住宅呢?

2、苏州公寓商业项目还是很多的,公寓一般是商业用电,不通,改为住宅以后是全部调整是吗?

3、商业公寓产权是40年的,转为住宅是40年产权住宅还是70年产权住宅?



发表于2017-01-20
s大已毕业,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允许部分商办项目有条件转住宅!附:苏州市区商业用房去库存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全文”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7-01-23
s大已毕业,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允许部分商办项目有条件转住宅!附:苏州市区商业用房去库存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全文”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7-02-04

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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