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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彩香二村22幢二单元101室的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16643号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作废的声明

发表于2021-08-21

不动产权利人许达玲曾于2021年8月10日在网站上刊发了一则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的遗失声明:

许达玲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彩香二村22幢二单元101室的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1664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由于声明遗失的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1664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已经找到,现不动产权利人许达玲声明2021年8月10日刊发在门户网站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达玲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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