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深圳押金租金纳入专户监管 规范市场

发表于2021-06-08
#深圳押金租金纳入专户监管#规范市场!6月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开展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过3个月,或者单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1个月的,对于超过部分的资金,由专户开立银行进行监管,或者由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进行担保。自租赁合同生效后次月起,监/管银行将租金按月释放给住房租赁企业。据悉,新规将于6月11日开始实施。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