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关于征集翰林缘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的公告

发表于2011-04-18
关于征集翰林缘小区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的公告
 
翰林缘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现由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社工委组织成立翰林缘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现向全体业主征集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成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及必要的工作时间;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必须是小区业主(房屋产权登记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已取得房屋权属但房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一件大事,希望全体
业主踊跃报名,参与到业委会筹建过程中来。
报名方式:业主将以下材料
1、业主房屋产权证影印扫描件;
2、报名表;
3、承诺书;
发送至sz_ganqiang@163.com联系人:干强62899560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4月30日
 
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社工委
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翰林缘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幢、室
1
 
 
 
 
 
 
 
 
 
 
 
 
 
 
 
 
承诺书
 
本人承诺: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及必要的工作时间;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本人是小区业主。
 
 
承诺人: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