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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明年起苏州医保按自然年度执行

发表于2022-06-10
标签:标准 政策 封顶 费用 信息 

记者从苏州市医保局了解到,从明年(2023年)起,苏州市职工医保结算年度将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账户预划、清算和待遇核定工作调整至每年1月1日进行。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2021医保年度的延续,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预划金额和各项有封顶线的医保待遇额度均增加半年。

据介绍,职工医保主要针对就业人群,包括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等。苏州市此次开展职工医保结算年度调整,是为了符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标准,落实国家、省建立规范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的需要。

为了不增加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将作为2021医保年度的延续,执行各项医保政策:7月1日开始,个人账户增加半年额度;住院待遇各项政策延续不变;门诊统筹起付线保持不变,费用限额增加原标准的一半;门诊特定项目无封顶线的待遇政策延续不变,有费用限额的,增加原标准的一半;恶性肿瘤化放疗治疗期、康复期门特待遇到期的,顺延至今年12月31日。

据悉,因非就业居民医保结算年度已从今年起调整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故此次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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