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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天翔广场写字楼一个比较严重问题,请各位业主为了自身的利益注意了。

发表于2009-07-07

 

我是1904的业主,电话为 13382192169。昨天想和房产公司交接拿房。拿到三张表格。其中一张为房产情况的表格。里面有一联为终止年限为2043年。我不太明白,打电话问了,房产公司说着地是2003拍下的。所以为2043到期。他们说这是合乎国家规定的。我是不太明白,如房产公司开发10年的话,也要我们承担吗。(商用房使用年限为40年,民用为70年。)我们就白白损失了5.6年的时间。不知道其他的业主是怎么处理的。希望联系。
发表于20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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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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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01-16

看上去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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