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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协议书>的意见

发表于2009-02-04
 因工作原因春节后刚刚拿到了由大家推举的业主代表签订所谓的<协议书>,看了后觉得很奇怪,也问过了几个朋友是否在签订前给大家业主们交换一下意见,可回答是NO.总觉得奇怪这样的一份所谓维护业主大家的<协议书>为什么不提前征求以下大家的意见?为什么没有给我们聘请的律师给出意见?

以下我个人对协议书的一些意见:

1>.第一条中"违约金"含概了"抵押未解除"的内容.对该条款我本身没有什么疑义,但请业主是否想过如果你履行了该协议,则开发商可以以此不向银行支付土地抵押借款,我们业主的2证什么时候才能有保证拿到?而且依据该协议,你也无权就"抵押未解除"再向法院等申请抗辩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开发商律师所设计的圈套,但为什么我们的代表没有拿给律师看??
--因此,应该加上补充的条款"但开发商应保证在交房后立即向贷款银行全额还款并解除抵押并在90天内办理完毕2证".

2>.第三条开发商进行整改的开始期限和截止期限是多少?谁来负责监督和验收?违约后的责任???---应该明确.

3>.还有,我不同意先交房付款后再由开发商将赔偿退还给业主,因为第一条没有约定退还的时间.

我想如果开发商能同意上述意见的话,我想广大业主应该可以考虑接受协议书的其他内容作为让步,毕竟退房或打官司需要时间和精力,对双方都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也不希望看到因为上述纠纷大家一直搞的不愉快而不能早日搬进新房.

所以准备这个周末去和开发商协商交房的业主应该团结,以早日解决并交房验收.
发表于2009-02-04
这个协议书根本没有写先补偿还是先交房啊!!!!真的不知道这个协议书怎么协议出来的!

如果先交了房,开发商又想了其他怪招出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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