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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问了开发商的两个交房方案,到底要不要收房?

发表于2009-08-11

今天去了凯翔广场,据说从昨天已经开始交房了。去接待处问了问,开发商说现在有两个方案:一是接受万分之一加一年物业费的赔偿,他们可以当场开支票,办理交房手续。二是不肯接受他们提出来的这一说法,也可以保留这一权利,在付了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后办理交房手续,原因是钥匙在物业那里,物业费不交,物业不肯办交房手续。

回来以后考虑,等了这么久,现在可以收房子了,到底要不要去收呢?大家也来说说看。

发表于2009-08-11

从来没见过这种开发商,我们要抗战到底!!

他们搞来黑社会,搞定苏州当官的,还是徒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打倒无良开发商,无良开发商滚出苏州、滚出江苏、滚出中国!!

发表于20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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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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