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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0年少儿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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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yely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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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11-19 09:01:0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一、参保对象:
    1、具有园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园区户籍、在外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以下统称“中小学生”和“少儿”);
    2、父母为园区户籍,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大学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3、园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失业人员(简称“失业人员”)。
    4、园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已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症残疾人”)。
    5、园区户籍,未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注意:在园区和苏州市区(含吴中、相城和高新区)学校就读的婴儿、中小学生、少儿及大学生统一由所在学校负责申报,社工委不再办理。
    父母为园区户籍、在苏州市区(含吴中、相城和高新区)以外就读的中小学生和大学生,考虑到报销结付的便利,鼓励其尽可能参加当地类似的医疗保险。

    二、申报缴费标准:
    1、中小学生和少儿,标准为:100元/年
    2、大学生          标准为:80元/年
    3、失业人员        标准为:380元/年
    4、老年居民        标准为:380元/年 或者 550元/年  (两种缴费标准享受的医疗待遇不同,550元标准的医保待遇总体上要高于380元标准的医保待遇,老年居民可以自行选择)

    三、免缴对象:园区或苏州市区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特困职工、三无对象、五保人员、特困职工、优抚对象、重症残疾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免缴对象要带齐相关材料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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