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友情提示:建议各位邻居暂缓缴纳2013年上半年物业费

发表于2013-04-16

友情提示:各位邻居,你们好!由于我小区物业公司的合同去年年底已经到期,并于去年年底终止。目前该物业公司跟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是临时合同,因此建议各位邻居到2013年6月底再缴纳2013上半年的物业费用。

(物业公司提前撤走,并卷走物业费的新闻时有发生。)

发表于2013-05-26

据说我们的公共收益也全部被物业公司强占了,可耻!!

发表于2013-06-06

支持!

发表于2013-07-05

年底一起交呗

发表于2013-07-10

晓得了,物业什么时候服务到位,什么时候交!!!

上一页|1|
/1页